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三批交办阳泉市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 |||||||||
(第33批1件 2017年6月1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475 | 阳泉市盂县路家村乡苗家庄村圣天宝地煤矿每天乌烟瘴气,煤尘污染严重,森林、果树枯死,煤矸石倾倒山顶,下雨时臭味难闻。 | 盂县 | 扬尘 垃圾 生态 | 经查,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位于盂县路家村镇苗家庄村,主要从事原煤开采、加工,前身为盂县清城联营煤矿,2009年清城联营煤矿整合盂县呈祥煤矿及连接两者的空白资源,更名为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后井田面积为3.3646平方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4月委托太原理工大学编制完成,省环保厅同年以晋环函〔2010〕312号文予以批复,2011年11月,该公司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2012年1月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号:14032206000013-032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储煤场已建设2万吨原煤堆存大棚、挡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群众反映煤矸石倾倒山顶实为该公司环评要求建设矸石场,距离群众反映的森林果园2000余米。群众反映的森林果树(现场调查实为杨树,共40余棵)枯死问题,经查证为该公司边缘苗家庄村民个人经营的无证煤厂所致,该无证煤厂将煤矸石长期排放在树根旁,经长时间雨水冲刷,使得煤矸石内的硫渗透到土壤中,致使树木枯死。经查,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储煤场场地未硬化,部分原煤未覆盖;2、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矸石场部分矸石未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随意堆放、扬散;3、苗家庄村民个人经营的煤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属“散乱污”企业。 | 属实 | 1、盂县环保局对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盂环责改字〔2017〕136号),责令其15日内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储煤场地面硬化,原煤采取喷淋、覆盖等防尘措施,2日内将矸石场矸石全部规范处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现矸石场矸石已全部规范处置; 2、盂县环保局对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盂环罚告字〔2017〕90号),拟对该公司储煤场场地未硬化、部分原煤未覆盖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拟对该公司矸石场部分矸石未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随意堆放、扬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3、路家村镇人民政府对苗家庄村民个人经营的煤厂予以强制取缔; 4、委托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对苗家庄村民个人经营煤厂地面进行黄土覆盖、碾压; 5、责令苗家庄村民个人经营煤厂当事人对已枯死的树木申报林业部门进行砍伐,并购进新树苗进行补植。 | 无 |